税务学院各班级:
为贯彻落实《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有关精神,旨在促进学生德智体美诸方面全面发展,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努力培养学生既有扎实的知识基础、解决问题的实际本领、旺盛的创造能力、严谨的科学态度,又具有爱国主义的热忱、共产主义理想和埋头苦干的精神,把学生培养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合格人才,根据《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吉林财经大学学生手册》,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总则
1、优秀学生奖学金每学期评定一次,新生从入学的第二学期开始评定。
2、优秀学生奖学金用于促进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德、智、体诸方面健康发展,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努力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合格人才。
3、优秀学生奖学金设立等级、金额、比例:
等级 | 奖学金(元/学期) | 比例 |
一等奖 | 750 | 5% |
二等奖 | 500 | 10% |
三等奖 | 300 | 20% |
4、除优秀学生奖学金外的其它各类奖学金,如: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吉林省政府奖学金、校长奖学金、亚泰优秀本科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均采用学生自愿申请和民主评议相结合的办法,组织上报符合条件的名单及材料,上报院系、学校审批。
各项奖学金评定参考学生基本素质测评、学生发展素质测评及专业排名成绩,评定标准要求详见《吉林财经大学学生手册》与学工处网站相关文件。
5、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评奖评优:
1)凡受到学校纪律处分者,一年内取消其评奖资格。
2)只要有一门课程不及格,则不可参评奖学金,包括体育和军事理论及选修课程等
3)思想品德测试不合格者。
4)身心测评不合格者。
5)测评工作中弄虚作假者。
6)上课考勤缺勤累计次数5次以上者和 早晚自习缺勤10次以上者。
6、最终测评结果出现小数点按四舍五入计算。
7、综合素质测评最终得分由各班班委会讨论、学生本人确认后签字。
学生基本素质测评计算
(一)无选修课:
基础素质测评得分=日常活动得分*30%+主修课平均成绩*70%。
(二)有选修课:
基础素质测评得分=日常活动得分*30%+(主修课平均成绩*70%+选修课平均成绩*30%)*70%(不包含体育、军事理论、创业指导和就业指导成绩)
附注:
1) 基本素质测评得分分为“课程学习成绩(70%)”“思想品德测评(20%)”“身心测评(10%)”三部分
•思想品德测评和身心测评基础分均为80分,满分100分
2)英语A班同学英语成绩在原始成绩基础上乘以1.1,数学B班同学数学成绩在原始成绩基础上乘以0.9,最终结果四舍五入。
1) 评先评优
1.校十佳大学生 加3分
2.优秀学生、三好学生 加2分
3.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 加2分
4.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会成员、优秀班干部 加1分
5.军训优秀标兵 加1分
6.寝室集体受表彰 省市级 每成员每次加2分
校 级 每成员每次加1.5分
学院级 每成员每次加1分
7.获得市级“优秀代理妈妈”荣誉 加2分
获得校级“优秀代理妈妈”荣誉 加1分
8.课程学习成绩在专业排名情况,具体加分标准如下:
加分类别 | 专业排名前3% | 专业排名前10%(前项已加分的不再累加) | 专业排名前20%(前项已加分的不再累加) | 专业排名前30%(前项已加分的不再累加) | ||||
人数标准 | 50人以上 | 50人以下 | 50人以上 | 50人以下 | 50人以上 | 50人以下 | 50人以上 | 50人以下 |
加分标准 | 3.5 | 3 | 3 | 2.5 | 2.5 | 2 | 2 | 1.5 |
备注:
所有评先评优奖项均为本学期内获得;
“寝室集体受表彰”包含:每周寝室卫生评比、上学期优秀寝室、生活文化节寝室文化评比;
第六项“寝室集体受表彰”加分上限3分;第七项“个人卫生受院表彰”加分上限1.5分。
专业排名每学年计算一次。
2) 学术竞赛
竞赛类:
代表学校参加,获国家级奖励: 一等奖:加4分
二等奖:加3.5分
三等奖:加3分
参加者:加2.5分
代表学校参加,获省市级奖励: 一等奖:加3.5分
二等奖:加3分
三等奖:加2.5分
参加者:加2分
参加学校级别,获校级奖励: 一等奖:加3分
二等奖:加2.5分
三等奖:加2分
参加者:加0.5分
参加各学院级别,获各院奖励: 一等奖:加2.5分
二等奖:加2分
三等奖:加1.5分
优秀奖:加1分
备注:参考参考本学期可加分项目 :图书馆知识竞赛 (校级)等。
有未列入加分项的其他学术竞赛请及时联系学习部同学登记。
3) 等级考试
外语类 通过国家六级:加1分
通过国家四级:加0.5分
计算机类 国家四级: 加3分
国家三级: 加2分
国家二级: 加1分
国家一级: 加0.5分
备注:
以本学期下发证书为准:本学期下发一次四六级成绩单,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通过须出示证明;
4) 学术活动
撰写并发表各类科研文章、调查报告:
根据发表级别: 国家级:加4分
省市级:加3分
学校级:加2分
备注:
发表时间限定范围为本学期开学至寒假结束,即2016年8月29日至2017年3月5日(校历开学与寒假结束日期)。
5) 出勤情况
1. 早晚自习:无故缺勤每次减0.5分,迟到、早退每次减0.3分;全勤加1.5分。
2. 上课考勤:院内抽查无故旷课每次减1分,迟到每次减0.5分;教务处、学工处考勤旷课每次减1.5分。
3. 沂风学社:全勤成员加1分;辅导人员加1分。缺勤每次减0.3分。
备注:
早晚自习学习部成员默认全勤。
。
1) 院运动会
个人项目:
第一名 2分;
第二名 1.5分;
第三名 1分;
参与者0.5分
备注:
参与者名单根据体育部提供秩序册为准,有人员更换须及时联系体育部相关人员;
获奖人员名单根据体育部提供人员名单为准
团体项目:
第一名 1.5分/人;
第二名 1分/人;
第三名 0.5分/人;
参与者 0.3分/人;
备注:
团体项目所有参赛成员加分一致;
加分名单以最后上场人员名单为准,各班依照上场人数上报体育部
2) 球类活动
校级:(本学期举办有校羽毛球赛,“校庆杯篮球赛”)
1. 羽毛球赛:
第一名 2分;
第二名 1.5分;
第三名 1分;
参与者0.5分
第一名 3分/人
第二名 2.4分/人
第三名 1.8分/人
第四名 1.2分/人
参与者 0.6分/人
第一名 1.5分/人
第二名 1分/人
第三、四名 0.5分/人
参与者 0.3分/人
院级:(本学期院级球类活动没有举行)
第一名 2分/人
第二名 1.5分/人
第三名 1分/人
参与者 0.5分/人
备注:
加分名单以最后上场人员名单为准,各班依照上场人数上报体育部
3) 早操
全勤加1.5分,无故缺勤、迟到每次扣0.5分(扣分不设下限)
备注:
体育部、文艺部同学默认全勤
4)组织成员
田径队:1分
校篮球赛训练:男子1.5分/人; 女子0.5分/人;
红歌会:1分/人
5)文艺活动
代表学校参加,获校级以上奖励: 一等奖: 加3分
二等奖: 加2.5分
三等奖: 加2分
参加者: 加1.5分
参加学校级别,获校级奖励: 一等奖: 加2.5分
二等奖: 加2分
三等奖: 加1.5分
参加者: 加1分
参加各学院级别,获各学院奖励: 一等奖: 加2分
二等奖: 加1.5分
三等奖: 加1分
优秀奖: 加0.8分
参加者: 加0.5分
备注:
文艺活动加分不累计,取最高分。例:1.小铭同学同时参加院中文演讲比赛和生活部主持人大赛,都只进入初赛,那么只加0.5而不是1分。
各级别获奖若有一、二、三等或优秀奖以外奖项名称者请及时联系学习部成员商议加分。
本学期文艺活动类加分项包括(供参考)实践部:调查报告评比大赛(院级);文艺部:卡拉大赛(院级)、迎新晚会(院级);生活部:主持人大赛(院级)、生活文化节闭幕(院级);社团部:中文演讲大赛(院级)、荆风话剧;宣传部:模特大赛(校级);体育部:院运动会(院级);分团委:代理妈妈表彰大会(院级);学习部:税英杯英文话剧决赛(院级)等。
荆风话剧社成员加1分,参加话剧公演加1分,特殊贡献者酌情加1.5分。
迎新晚会表演节目按参与者加分。
有未列入加分项的其他文艺活动请及时联系学习部同学登记。必须出示相关证明!
参加校庆舞蹈排练每人加2分。
新闻稿件发表
1. 稿件被学校新闻网采用,每篇新闻稿加0.5分(包括摄影作品)。累计加分但不重复加分。上限3分。
2. 稿件被校报采用,每篇新闻稿加1分,非新闻类稿件(总结性文章)每篇加1分(新闻稿同时发布到校网站和校报上,只算一篇,以最高为准)上限5分。
3. 新闻稿件被上级媒体采用,不分体裁,市级每篇加1.5分,省级和国家级每篇加2分。如一稿多用取最高分,不重复计分。
4. 学生记者撰写的新闻稿件获全国和省市新闻奖,市级每篇加1.5分,省级和国家级每篇加2分,同一篇稿件同时获国家和省市级奖项,取最高分,不重复计分。
备注:
学术性文章加分依据本细则第一类“学术水平类”第四款“学术活动”进行加分。
学校新闻网并不是校微信平台,特指校党委宣传部下辖校园网首页“财大新闻”。
1) 成员类
1. 校学生会、社团联合会、大学生艺术团成员:加2分
2. 院学生会、党支部、分团委成员:加2分
3. 班级干部:加2分
4. 校大学生记者团:加1分
5. 校篮球队、足球队、排球队:加1分
6. 天健志愿者协会:优秀志愿者每人1分
7. 荆风话剧社:加1分。
8. 微校园工作站(校微信平台管理):加1分
9. 学生会某一部门被评为优秀部门,各成员加1分;若获优秀个人奖加1分,可累加。
备注:
校、院、班级学生干部加分不累加,如兼任两项及以上职务者,加2.5分;兼任三项职务者,加3分。
2) 组织举办活动
1. 学生会部门举办活动每次加0.5分,设上限2分。
2. 主持其他部门活动,不分活动级别,每次加0.5分
3. 荆风话剧社每次公演加1分。
4. 天健志愿者协会每次活动加0.3分,上限3分。
5. 参加院内强制性讲座每次加0.5分。上限2分。
备注:
学生会部门加分活动由团委老师界定,各部门日常工作不计入加分;
天健志愿者协会活动次数由协会自觉统计上报,奖学金计算时公示。
1) 卫生方面
1. 寝室集体被学校、院系集体通报批评的,全体成员每人减0.5分。
2. 个人卫生被学校、院系通报批评的,每人次减0.5分。
3. 个人卫生受院表彰,每次加0.5分
4. 学校、院系有大型卫生检查活动,经检查不合格者,减1分。
2) 义务劳动
1. 有助人为乐、拾金不昧、见义勇为、舍己救人行为或在道德文明、政治文明、工艺文明创建活动中受校级以上(含校级)媒体报道或领导表彰者,按校级、市级、省级、国家级分别加1、2、3、4分。
2. 参加无偿献血活动,献血者加1分(需提供该学期献血证明),受市级以上单位表彰或奖励者加1.5分。
3. 扫雪每次加0.5分,设上限2分。
4. “代理妈妈”活动每次加0.3分,设上限3分。
5. 学生会活动帮忙,每次加0.5分。设上限3分。
6. 省级运动会志愿者加3分。
7. 校学工处接待新生加1分。
8. 义务打扫新生寝室加1分。
备注:
扫雪名单、代理妈妈活动名单由各班班委统计上报
校学工处接待新生、义务打扫新生寝室、学生会活动帮忙名单依照秘书处名单为准
1.校庆工作人员及校庆工作者:学院工作者和志愿者加一分,校工作者加3-5分,视校出示的名单为准。
2.参加实践部组织的税务局实习,每次加0.3分,设1.8分上限。
学院电话:0431-84539336 0431-84539320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大街3699号
学院微信公众平台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大街36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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