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税务学院党委按照学校党委组织部的相关要求,组织各个支部进行相关学习,税务学院本科生税务党支部联合本科生财政党支部于5月25日中午召开支部学习座谈交流会。参加会议的有本科生税务支部党支部书记李广野老师、本科生财政党支部书记范阳老师,以及两个支部的学生党员和预备党员。会上党员师生们充分交流,谈出了自己对于《条例》的理解。
《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党章为根本依据,对高校基层党组织工作作出全面规范,是新时代党的建设的基本遵循。通过对《条例》的学习,我意识到作为一名学生预备党员,要严格执行党章,全面贯彻《条例》,自觉接受监督,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要在自己的本职工作中履职尽责,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依靠人民创造历史伟业。
本科生财政党支部 高晓可
通过对《条例》的学习,我们应继续加强自身思想建设,在《条例》的指导下,把党员身份亮出来,把先进标尺立起来,把先锋形象树起来。坚持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建立和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制度。按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提高“三会一课”质量,开好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作为学生党员,我们应继续深入学习党史党章,深刻了解并执行《条例》内容,力求通过学习增强自身本领,积极学习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充分发挥作为一名预备党员,一名新时代大学生应有的作用。
本科生税务党支部 纪浩然
2021年4月16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其修订,标志着我国高校党的建设迈入了一个新的台阶。通过对《条例》的学习,我感受到如今国家对高等教育的重视之深。教育一直都是国家大计,根本目的就是为了全面普及素质教育。作为学生党员,我们更应该认真学习贯彻《条例》,领会《条例》精神,加强理论知识的学习,努力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接班人。从个人角度出发,我们更应该积极参与支部组织的相关活动,定期进行自我批评,寻找自己的不足之处并加以改进,努力进步,承担起党员的责任。
本科生财政党支部 杨茹逸
《条例》的修订和实施,对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高校基层党组织是党在高校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坚持和加强党对高校的领导,必须夯实高校党建工作基础,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条例》在坚持党建工作基本要求的前提下,从不同层面作了进一步完善。通过对新修订条例的学习,我们要继续肩负历史使命,坚定前进信心,以昂扬姿态奋斗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
本科生税务党支部 袁艺菲
会议的最后李广野老师做了总结发言并谈了自己对于《条例》的理解,李广野老师认为修订的《条例》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以党章为根本依据,对高校基层党组织工作作出全面规范,体现了近年来高校党建工作的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成果,是新时代高校党的建设的基本遵循。《条例》的修订和实施,对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作为学生党支部书记,一定带领学生支部成员,认真学习贯彻《条例》,切实发挥学生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带领学生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推进学院、学校各项事业发展中冲锋在前。
两位支部书记要求支部内全体党员、全体预备党员在会后要继续深入学习和研究《条例》内容,全面掌握《条例》内容,严格遵守和执行《条例》规定,要总结经验,注重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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