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学院
当前位置: 首页 >> 党政工作 >> 党务动态 >> 正文
税务学院党委组织全体教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3-22 11:00 点击数:

    日前,学校纪委下发了《关于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通知》(吉财大纪发[2020]11号),就深入学习该法,营造遵纪守法的良好校园环境,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进行了详细部署。税务学院党委依据通知要求,多措并举开展学习宣传和集中辅导工作。

    学院党委第一时间通过学院教工办公微信群平台组织全体教工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全文先期开展深入自学,随后,又广泛查找相关学习资料,通过学院官方微信平台制作宣传微文——16组数字带你了解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面向全院师生开展网络宣传教育。

    1028日下午,学院党委在学院会议室组织全体教工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党委书记赵彦双正式传达了学校纪委通知要求及工作方案的内容,并结合个人自学体会,要求全体教工要充分认识学习该法的重要意义,要把学习该法与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相结合,与贯彻落实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有机结合起来,努力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随后,全体教工通过网络收听收看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主任邹开红同志权威深入解读《政务处分法》,辅导中,邹开红主任以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公权力的监督为题从出台该法的背景与意义、政务处分种类和适用规则、政务处分实体依据及违法情形的考虑、公职人员在应对疫情防控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过程中可能触及的政务处分条款及处分依据、规范政务处分程序等五个方面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解读。

    全体教工纷纷表示,通过一段时间的自学,广泛关注相关宣传资料,尤其是通过听取权威人士的深入细致解读,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有了更加深入的理解和认识,也进一步增强了遵法守法意识,始终牢记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谋利益,也一定会在今后工作中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坚持道德操守,始终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

学院电话:0431-84539336 0431-84539320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大街3699号

 吉公网安备 22017202000216号 备案号:吉ICP备10200631号-2

学院微信公众平台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大街3699号
吉林财经大学税务学院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