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财经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税务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方法》中的评选要求,经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委员会审议,2018年税务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结果公示如下:王晓、肖永茂。
说明:研究生发表论文发表在内刊上不属于公开发表论文,不予认定加分。
公示为期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与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联系,电话84539323、15526855760。
吉林财经大学税务学院
2018.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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