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号)和《吉林财经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吉财大发〔2022〕64号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文件精神,为做好202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现将具体要求及工作时间安排通知如下:
一、推免对象
税务学院2020级在籍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不包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二、组织领导
成立税务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落实本学院具体推免工作,工作小组人员由税务学院党委书记、学院院长、学生工作负责人、教学委员会主任委员和教师代表组成。
三、工作内容
1.9月6日至9月7日,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向学院提交推免申请材料,填写并提交《吉林财经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附件1)(Word格式)及大学本科在读期间的学术成果和奖励等证明材料。
2.税务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对学生提交的《吉林财经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附件1)及佐证材料进行审核认定,确定符合条件学生名单,填写《吉林财经大学申请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汇总表》和《吉林财经大学申请推免学生理论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排名表》。
3.9月8日,税务学院召开党政联席扩大会议,确定本学院推免学生综合成绩排名,填写《吉林财经大学申请推免学生综合成绩排名表》,确定本学院拟推免学生名单,并在学院公共信息平台予以公示,务必确保送达至本学院所有学生。公示期为9月8日至9月14日。
4. 根据学校给定的名额,税务学院提交拟推免名单,经校长办公会和党委常委会审定批准后形成学校推免名单,取得推免资格的学生注册“推免服务系统”(网址: http://yz.chsi.com.cn/tm)并填报个人资料信息,同时按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报考等操作。
四、材料报送
全部材料在9月7日12点前送至税务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一教1242)
报送材料包括:
1.《吉林财经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附表1)(Word格式)
2. 大学本科在读期间的学术成果和奖励等证明材料,纸质版和扫描电子版(把所有佐证材料合成一个PDF)
联系人:孙权
电 话:15568760613
吉林财经大学教务处
2023年9月5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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