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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学院2012年清明节假期通知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2-03-31 00:00 点击数:
 
税务学院各年级、班级学生:
         为保障我院学生能够安全顺利的度过 “清明节”假期,按照学校部署工作要求,现将学生假期的具体安排及相关纪律安全按学校要求转发并部署如下:
一、“清明节”学生具体放假安排
4月2日至4日放假,共3天。3月31日、4月1日上课,其中3月31日上4月2日(周一,第六教学周双周)的课,4月1日上4月3日(周二,第六教学周双周)的课,原安排在3月31日(周六,第五教学周单周)、4月1日(周日,第五教学周单周)的课程停上。
二、假期学生的纪律安全要求
  1.各年级和班级负责人要以班级、寝室等为基础单位通知到学生,强调放假期间各项要求,教育学生要文明扫墓,不得搞任何形式的封建迷信活动,叮嘱学生注意春季防火及各种传染病的预防事宜。
  2.严肃教学管理秩序,学生不得提前离校。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及学习部要加强放假前的学生考勤工作,对未经请假擅自提前离校的学生要严肃处理。
3.任何学生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迟返校时间。4月5日,各班级以班长、支书组织相关班级干部对本班级的返校情况进行检查,对未按时返校的学生要及时查明原因,并将结果于4月5日早上9:00前上报院团委办公室
4.放假期间各班级统计学生是否离校外出,按照学院要求外出离校学生应在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登记,并留下联系方式,统计表格在4月1日下午3:00前上交至学院团委办公室;外出学生要结伴而行,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交通规则及公共秩序。班级集体活动的必须在放假前到所在学院办公室登记备案,各学院应指定辅导员老师跟从,以免发生意外。
5.在校学生要注意防盗、防火、防食物中毒;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特别是宿舍管理制度);不得喧哗吵闹影响他人休息。
 
吉林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团委
 2012年3月31日

 

附件1:()班级清明假期去向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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