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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学院关于供暖前期安全防火管理和校园综合管理的通知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1-10-21 00:00 点击数:

 

各年级、班级、寝室:
根据东北气候和学校供暖前期房间温度低的特点,很多同学违规使用违章电器和取暖电器(如电暖风、电褥子、加热器等),税务学院在坚决落实《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28号令)和吉林财经大学消防安全规定的基础上,现就安全防火管理工作作如下通知:
1、各年级、班级、寝室明确安全责任制,严禁在公共场合吸烟,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大力排查整治火灾隐患。
2、各学生寝室认真排查用电、用火和消防安全隐患,有效预防火灾等事故的发生,确保自身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假期间在校的学生要注意人身、财产安全;自觉遵守学校的管理规定,宿舍内严禁酗酒;严格遵守宿舍安全管理规定,禁止使用电炉、燃气炉、酒精炉、煤油炉及电加热器等,禁止使用电褥子取暖,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进宿舍,要防止宿舍火灾的发生,如果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向管理人员及有关部门报告。
3、了解寝室楼及学校内各公共场合的安全放火设施存放地点和安全通道路径,做到遇险不慌张,按照防火要求迅速撤离,如果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向管理人员及有关部门报告。
 
关于近期校园出现部分学生摆摊销售物品的情况较多,根据学校和保卫处通知,在校园内不准许进行学生个人或团体的商品交易要求,要求各年级、班级、寝室通知到每位同学不准许未经授权同意情况下进行摆摊销售物品,一经发现将严肃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处理。
 
 
                                    吉林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团委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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